八零之发家养娃_八零之发家养娃 第54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八零之发家养娃 第54节 (第1/2页)

    ??陆夏并没有因为是自己执笔,而偏向于自己,合同内容非常公平。

    ??原本老两口心里还有点犯嘀咕,看到这合约,彻底放下心来。

    ??陆夏搞定门面,心里高兴极了,回家时买了两斤猪肉,一斤不被现在人待见的纯瘦肉,另外一斤是肥肠。

    ??陆东升回来又闻到熟悉的香味,他三两步就从一楼冲回了家。

    ??“三姐,你今天又做水煮鱼啊!明天你都要回去了,干嘛还搞这么大阵仗,还不如把肉带回……呜……”

    ??陆东升嘴里被塞了一块肉,又辣又烫,在那跳脚却不愿意吐出来。

    ??“你就安心吃你的肉吧,今天我有好消息要宣布!”

    ??“什么好消息?”

    ??“我明天不回家了。”

    ??“……”

    ??这算哪门子好消息啊,哦,也不是,对陆东升来说确实是好消息,三姐的手艺谁都不能比。

    ??只要她在,他们就有口福了。

    ??“我租到门面了!”

    ??陆东升一听,顿时乐了。

    ??得知是什么地方,更是美得冒泡。

    ??“真的!?三姐,你也太厉害了吧,你是怎么做到的!我去的时候,那家人都不理人的。”

    ??“这你就别管了,明天你得辛苦一把,找人把外墙刷一遍,里面用木板子给隔开。还要去请专业人士,看那房子能不能重新开个门洞。”

    ??陆东升拍拍胸膛:“这些事都交给我!”

    ??只要有了门面,其他都不是事!

    ??“三姐,我今天把剩下的喇叭裤全都卖光了。现在门面也有了,你赶紧去趟省城呗。”

    ??喇叭裤之前卖得一般般,可自从有人开始穿,成了全县潮流先锋,跟风的人越来越多。

    ??他现在是活招牌,很多人都知道他在卖牛仔喇叭裤,不需要沿街叫卖,就有人专门找他问他买裤子。

    ??县里的赶潮流的青年还不少,一看别人有了《追捕》同款,而且还是牛仔的,自己没有能说得过去?

    ??今天一来就是好几个,而且有的人还特别阔气,一买就是两条,这样能换着穿。

    ??原本喇叭裤就没多少条,这一下全都给清仓了,女款也跟着非常好卖。

    ??喇叭裤利润这么大,现在没货了,陆东升心里急啊。

    ??“姐,你要是看到□□镜、花衬衫也给带回来一些,可多人都想要呢。”

    ??“我办好营业执照就去,你得赶紧把房子搞好,这样就能尽快开业了。”

    ??那屋子里面是好的,陆夏也不用怎么整治。

    ??墙面上也不需要刷漆,否则还得通风好几日才能用,她打算买一些便宜的布钉在墙上,这样又干净又方便。

    ??以后走了,那些布也能二次利用,没法做成衣服,可以做成袖套围裙等。

    ??第二天陆夏就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,目前县城里办理营业执照的人并不多,陆夏进来都不用排队。

    ??得知她是来办营业执照的,几位工作人员都不由望了过来。

    ??“有问题吗?”

    ??工作人员连忙摇头:“女同志你很有觉悟啊,知道主动过来办营业执照,比很多男同志都知道尊重国家法律法规。现在都开放了,有很多人还跟以前一样偷偷做生意,还怪政府不开明。”

    ??陆夏只是笑笑未作评价。

    ??“陆夏至!你在这里干什么!”

    ??一个尖利的嗓音响起。

    ??陆夏一转头,就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。

    ??来人是高天佑的三姐高桃花,她看到陆夏顿时忘了这是什么地方,怒火中烧。

    ??“你还有脸出现,我们家被你坑死了!”

    ??高桃花冲了过来,望向陆夏的表情好像看什么十恶不赦的歹徒一样。

    ??正在给陆夏办理营业执照的工作人员停下手边的工作,询问这是什么情况。

    ??高桃花在工商局当清洁工,现在能在国家单位当清洁工,那都是有关系的,否则想当还进不来。

    ??高桃花也是同样的情况,虽说不是什么大领导,否则也不会去做清洁工这样的脏活,可也都是内部人士家属,因此大家对她的态度都比较客气。

    ??高桃花在这里干了这么长时间,一看就知道陆夏来这里是做什么的。

    ??“小张,这个女人可不是善茬,你千万不能给她□□,否则以后要是犯了事了,你也得吃不了兜着走。”

    ??小张心底一跳,高桃花在单位里虽说嘴碎了点,可人还算不错,做事也利索。

    ??她这么说,小张望向陆夏的眼神充满了质疑。

    ??看着这么漂亮温柔的女同志,竟然不是善茬?是不是哪里搞错了。

    ??陆夏面对高桃花的指责面色不改,语气平稳又铿锵有力:

    ??“高桃花,请你停止对我的诽谤,你这是在侵犯一个公民的名誉权。

    ??你所谓的我不是善茬,是因为我依照国家最新颁布的《婚姻法》提出了离婚的事?

    ??还是我不想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